8月12日,《嘉兴市大气污染防治2013年实施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并由市环保局印发实施(嘉环发〔2013〕111号)。涉及散装系统工作的有三项:一是水泥生产企业氮氧化物治理和除尘改造;二是城市施工现场(含装修)禁止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三是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扬尘治理。 《计划》中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市经政府批准的49家混凝土企业和8家砂浆企业基本完成扬尘治理的改造工作。要求所有材料堆场实现全封闭改造;生产、洗车用水经过过滤池沉淀循环后回收;废砂、废石经分离机分离回收利用,达到全利用、零排放,实施“一封闭、二循环、三回收”的零排放的清洁化生产目标。 目前,全市正以各县(市、区)为单位作工作动员,由企业报批整治方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