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化工产业实体经济,为聚乙烯醇行业提供一个全新的贸易平台,交易所将与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共同推出聚乙烯醇(湘维)现货挂牌贸易。在广泛征求现货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交易所制定了聚乙烯醇(湘维)现货交易相关规则,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交收办法(暂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指定交收厂库》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指定交收厂库仓储费用》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交易结算细则》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差价信息》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提货点管理办法(暂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指定检验机构》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银行承兑贴现值》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配送范围说明》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交收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