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昆明市有关部门获悉,从6月1日起,昆明市主城区包括西三环、广福路、东三环、北三环合围等区域以内及呈贡核心区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须使用预拌砂浆。
昆明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预拌砂浆包括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推行预拌砂浆管理将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实现文明施工。昆明市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和现代化管理方式生产高性能、环保型的预拌砂浆;对预拌砂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维修以及科研、新技术开发、示范与推广项目,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根据《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规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站点设立应当符合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要求,并依法经相关部门批准,应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固体废弃物、噪声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水、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原材料堆场、配料仓应当全封闭,粉尘排放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项试验室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全部使用散装水泥。鼓励干混砂浆采用散装方式发放。
据了解,从今年6月1日起,昆明市西三环、春雨路、华苑路、广福路、彩云北路、东三环、北三环合围区域以内及呈贡核心区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明年1月1日起,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内的建设工程;2019年1月1日起,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建设工程逐步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滇中新区建设工程逐步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具体实施方案由滇中新区管委会制定。
如遇到“因交通运输条件限制,预拌砂浆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需要使用特种砂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供应的;建设工程砂浆使用总量25立方米以下的。”情况之一,可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后,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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