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20119-2003 泵 送 剂 品 种 凝土工程中,可采用由减水剂、缓凝剂、引气剂等复合而成的泵送剂。 适用范围 泵送剂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其他构筑物的泵送施工的混凝土;特别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适用于滑模施工等;也适用于水下灌注桩混凝土。 施 工 1.泵送剂运到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pH值、密度(或细度)、坍落度增加值及坍落度损失。符合要求方可入库、使用。 2.含有水不溶物的粉状泵送剂应与胶凝材料一起加入搅拌机中;水溶性粉状泵送剂宜用水溶解后或直接加入搅拌机中,应延长混凝土搅拌时间30s。 3.液体泵送剂应与拌合水一起加入搅拌机中,溶液中的水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4.泵送剂的品种、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提供的推荐掺量和环境温度、泵送高度、泵送距离、运输距离等要求经混凝土试配后确定。 5.配制泵送混凝土的砂、石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40mm;泵送高度超过50m时,碎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5mm;卵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0mm; (2)骨料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碎石不宜大于混凝土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不宜大于混凝土输送管内径的2/5; (3)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10%; (4)细骨料宜采用中砂,通过0.315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宜小于15%,且不大于30%,通过0.160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宜小于5%。 6.掺泵送剂的泵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146等; (2)泵送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300kg/m3; (3)泵送混凝土的砂率宜为35%~45%; (4)泵送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宜大于0.6; (5)泵送混凝土含气量不宜超过5%; (6)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小于100mm。 7.在不可预测情况下造成商品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过大时,可采用后添加泵送剂的方法掺入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中,必须快速运转,搅拌均匀后,测定坍落度符合要求后放可合使用。后添加的量应预先试验确定。 更多行业信息 新型砂浆网:http://www.maor.cn/ 保温工程网:http://www.bwgc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