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 1 总则 2 术语、符号与标记 3 技术要求 4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5 检验 6 订货与交货 7 应用及验收 附录A 砂浆抗渗性试验 附录B 砂浆含气量试验 附录C 砂浆保水性试验 附录D 砂浆粘结强度试验 附录E 砂浆吸水率试验 附录F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适应深圳市发展商品化建筑砂浆的需要,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干粉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交货验收及施工质量控制。 1.0.3 干粉砂浆的生产与应用,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本规范引用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这些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 术语、符号与标记 2.1 术语 2.1.1 干粉砂浆 premixed dry mortar 干粉砂浆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以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在施工现场只需加入规定用量的水(或乳液)拌和均匀即可使用的砂浆材料。干粉砂浆以袋装或散装形式供应。干粉砂浆在加水(或乳液)拌和前称为干粉砂浆“干混料”,加水(或乳液)拌和均匀后称为干粉砂浆“拌合料”,在凝固后称为干粉砂浆“硬化体”。 2.1.2 普通干粉砂浆 ordinary premixed dry mortar 1 干粉砌筑砂浆 premixed masonry dry mortar 干粉砌筑砂浆系指用于砌筑工程的干粉砂浆。 2 干粉抹灰砂浆 premixed plastering dry mortar 干粉抹灰砂浆系指用于抹灰工程的干粉砂浆。干粉抹灰砂浆又分为内墙抹灰砂浆和外墙抹灰砂浆两种。 3 干粉地面砂浆 premixed screeding dry mortar 干粉地面砂浆系指用于建筑地面、楼面及屋面的干粉砂浆。 4 干粉防水砂浆 premixed water-resistance dry mortar 干粉防水砂浆系指具有一定防水性能的干粉砂浆。干粉防水砂浆又分为干粉防水抹灰砂浆和干粉防水地面砂浆。 2.1.3 特种干粉砂浆 special premixed dry mortar 特种干粉砂浆系指具有一定特殊功能(如抗裂、高粘结、装饰性)的干粉砂浆,包括:彩色装饰干粉砂浆、饰面砖粘结剂、界面处理剂、填缝剂、腻子等。 2.2 符号与标记 2.2.1 符号 GQ——干粉砌筑砂浆 GM——干粉抹灰砂浆 GD——干粉地面砂浆 GFM——干粉防水抹灰砂浆 GFD——干粉防水地面砂浆 GT——特种干粉砂浆 2.2.2 标记 1 普通干粉砂浆 干粉砌筑砂浆和干粉地面砂浆的标记可按其类别和强度等级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GQ 10 ↑ ↑ │ │ │ └─────强度等级 │ └───────干粉砂浆类别 干粉抹灰砂浆的标记按其类别和强度等级的组合表示,同时还需在后面加上“内”或“外”以区分内墙或外墙抹灰。 标记示例: GM 5 (内) ↑ ↑↑ │ ││ │ │└────内墙抹灰砂浆 │ │ │ └───────强度等级 │ └─────────干粉砂浆类别 干粉防水砂浆的标记符号可按其类别、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GFM10—12 ↑ ↑ ↑ │ │ │ │ │ └─────抗渗等级 │ │ │ └───────强度等级 │ └─────────干粉砂浆类别 2 特种干粉砂浆 特种干粉砂浆的标记可按其类别、产品的特殊功能用途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GT—×××× ↑↑ │└───────产品特殊功能、用途 │ └──────────特种干粉砂浆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干粉砂浆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当有其他特殊设计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3.1.2 当干粉砂浆需同时满足几种类型砂浆的要求时,其相同技术指标应以要求较高的指标为准。 3.1.3 干粉砂浆的外观色泽应均匀,无结块现象。 3.1.4 干粉砂浆细集料的最大粒径应根据使用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1.5 干粉砂浆的拌和用水量应由供方确定。 3.1.6 干粉砂浆拌合料的凝结时间由供方按一般情况在产品设计中确定,需方亦可在有特殊的操作要求时向供方提出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3.1.7 干粉砂浆的性能指标中,干粉砂浆硬化体的性能指标包括抗压强度、粘结强度、抗渗性、吸水率和收缩率等;干粉砂浆拌合料的性能指标包括稠度、保水性、含气量和凝结时间等;干粉砂浆干混料的性能指标主要有外观。 3.2 普通干粉砂浆的技术要求 3.2.1 干粉砌筑砂浆 1 干粉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分为:M5,M7.5,M10,M15,M20。 2 干粉砌筑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砂浆的稠度宜由需方根据砌体类型和施工工艺通过试验并和供方协商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砌筑砂浆的稠度可参照表3.2.1—1确定。 表3.2.1-1 干粉砌筑砂浆的稠度 ┏━━━━━━━━━━━━━━━━━━━━━━┯━━━━━━┓ ┃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mm)┃ ┠──────────────────────┼──────┨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60~90 ┃ ┠──────────────────────┼──────┨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50~70 ┃ ┠──────────────────────┼──────┨ ┃石砌体 │ 30~50 ┃ ┗━━━━━━━━━━━━━━━━━━━━━━┷━━━━━━┛ 3 干粉砌筑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3.2.1—2的要求。 表3.2.1-2 干粉砌筑砂浆的性能指标 强度等级 稠度(mm) 保水性(%) 28d收缩率(%) 28d抗压强度( MPa) M5 M7.5 M10 M15 M20 ≤90 ≥60 ≤0.30 ≥5.0 ≥7.5 ≥10.0 ≥15.0 ≥20.0 注:当干粉砌筑砂浆用于承重砌体时,应提供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中的有关规定。 3.2.2 干粉抹灰砂浆 1 干粉抹灰砂浆强度等级分为:M5,M10。 2 干粉抹灰砂浆的稠度由供需双方根据施工要求协商确定。 3 干粉抹灰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3.2.2的要求。 表3.2.2 干粉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 ┏━━━━━┯━━━┯━━━┯━━━━━━┯━━━┯━━━━━┯━━━━━━┓ ┃ 强度等级│ 稠度 │保水性│28d粘结强度 │含气量│28d收缩率 │28d抗压强度 ┃ ┃ │ (mm) │ (%) │ (MPa)│ (%) │ (%) │ (MPa)┃ ┠──┬──┤ │ ││ │ │┃ ┃内墙│外墙│ │ ││ │ │┃ ┠──┼──┼───┼───┼──────┼───┼─────┼──────┨ ┃ M5││ ≤110│ ≥65│ ≥0.6│ 0~18│ ≤0.30 │ ≥5.0┃ ┠──┼──┤ │ ││ │ ├──────┨ ┃│ M10│ │ ││ │ │ ≥10.0 ┃ ┗━━┷━━┷━━━┷━━━┷━━━━━━┷━━━┷━━━━━┷━━━━━━┛ 注:当干粉抹灰砂浆无防水要求时,其含气量宜在7%~18%之间;当干粉抹灰砂浆有防水要求时,其含气量宜小于7%。 3.2.3 干粉地面砂浆 1 干粉地面砂浆强度等级分为:M15,M20,M25。 2 干粉地面砂浆的稠度由供需双方根据施工要求协商确定。 3 干粉地面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3.2.3的要求。 表3.2.3 干粉地面砂浆的性能指标 ┏━━━━┯━━━━┯━━━━━━┯━━━━━━━━┓ ┃强度等级│稠度(mm)│28d收缩率(%)│28d抗压强度(MPa)┃ ┠────┼────┼──────┼────────┨ ┃ M15 │ ≤50 │ ≤0.30 │ ≥15.0┃ ┃ M20 │││ ≥20.0┃ ┃ M25 │││ ≥25.0┃ ┗━━━━┷━━━━┷━━━━━━┷━━━━━━━━┛ 3.2.4 干粉防水砂浆 1 干粉防水砂浆抗渗等级分为:P8,P12。 2 当干粉防水砂浆使用于抹灰、地面工程时,其稠度、保水性、抗压强度、含气量等应与相应的抹灰砂浆或地面砂浆一致,同时尚应符合表3.2.4的要求。 表3.2.4 干粉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 ┏━━━━┯━━━━━━━┯━━━━━━━━┯━━━━━┯━━━━━━┓ ┃抗渗等级│渗透水压(MPa) │28d粘结强度(MPa)│ 吸水率(%)│28d收缩率(%)┃ ┠────┼───────┼────────┼─────┼──────┨ ┃ P8│≥0.8│ ≥0.6 │ ≤5│ ≤0.15 ┃ ┃ P12 │≥1.2││ │┃ ┗━━━━┷━━━━━━━┷━━━━━━━━┷━━━━━┷━━━━━━┛ 注:干粉防水砂浆在用于地下防水工程时其吸水率应≤3%,使用于其他工程时,其吸水率应≤5%。 3.3 特种干粉砂浆的技术要求 3.3.1 界面处理剂的性能应符合表3.3.1的要求。 表3.3.1 界面处理剂的性能指标 ┏━━━━━━━━━━━━━━━━┯━━━━━━━┓ ┃ 项目 │ 指标┃ ┃├───┬───┨ ┃│ Ⅰ型 │ Ⅱ型 ┃ ┠─────────┬──────┼───┼───┨ ┃剪切粘结强度(MPa) │7d │≥1.0│≥0.7┃ ┃ ├──────┼───┼───┨ ┃ │14d │≥1.5│≥1.0┃ ┠─────────┼───┬──┼───┼───┨ ┃拉伸粘结强度(MPa) │未处理 │7d │≥0.4│≥0.3┃ ┃ │ ├──┼───┼───┨ ┃ │ │14d │≥0.6│≥0.5┃ ┃ ├───┴──┼───┼───┨ ┃ │浸水处理│≥0.5│≥0.3┃ ┃ ├──────┤ │ ┃ ┃ │热处理 │ │ ┃ ┃ ├──────┤ │ ┃ ┃ │冻融循环处理│ │ ┃ ┃ ├──────┤ │ ┃ ┃ │碱处理 │ │ ┃ ┠─────────┴──────┼───┼───┨ ┃晾置时间(min) │—— │≥10 ┃ ┗━━━━━━━━━━━━━━━━┷━━━┷━━━┛ 注:Ⅰ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Ⅱ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的界面处理。Ⅰ型产品的晾置时间,根据工程需要由供需双方确定。 3.3.2 室内干粉腻子的性能应符合表3.3.2的要求。 表3.3.2 室内干粉腻子的性能指标 ┏━━━━━━━━━┯━━━━━━━━━━━━━━━━┓ ┃ 项目│ 技术指标 ┃ ┃ ├─────┬──────────┨ ┃ │Y型 │ N型 ┃ ┠─────────┼─────┴──────────┨ ┃容器中状态│ 无结块、均匀 ┃ ┠─────────┼────────────────┨ ┃施工性│ 刮涂无障碍 ┃ ┠─────────┼────────────────┨ ┃干燥时间(表干),h │ <5┃ ┠─────────┼────────────────┨ ┃打磨性,% │ 20~80 ┃ ┠─────────┼─────┬──────────┨ ┃耐水性(48h) │—— │无异常 ┃ ┠─────────┼─────┼──────────┨ ┃耐碱性(24h) │—— │无异常 ┃ ┠────┬────┼─────┼──────────┨ ┃粘结强度│标准状态│>0.25 │>0.50 ┃ ┃(MPa) ├────┼─────┼──────────┨ ┃│浸水后 │—— │>0.30 ┃ ┠────┴────┼─────┴──────────┨ ┃ 低温贮存稳定性 │-5℃冷冻4h无变化,刮涂无困难。 ┃ ┗━━━━━━━━━┷━━━━━━━━━━━━━━━━┛ 注:Y型为一般型腻子,N型为耐水型腻子。 3.3.3 外墙干粉腻子的性能应符合表3.3.3的要求。 表3.3.3 外墙干粉腻子的性能指标 ┏━━━━━━━━━━━━━━━━┯━━━━━━━━━━━━━━┓ ┃项目│技术指标┃ ┃├───────┬──────┨ ┃│ P型 │R型 ┃ ┠────────────────┼───────┴──────┨ ┃容器中状态 │ 均匀、无结块 ┃ ┠────────────────┼──────────────┨ ┃施工性 │ 涂刮无障碍┃ ┠────────────────┼──────────────┨ ┃干燥时间(表干),h │ ≤5 ┃ ┠────────────────┼──────────────┨ ┃初期干燥抗裂性(6h) │ 无裂纹┃ ┠────────────────┼──────────────┨ ┃耐水性(96h) │ 无异常┃ ┠────────────────┼──────────────┨ ┃耐碱性(48h) │ 无异常┃ ┠────────────────┼──────────────┨ ┃吸水量(g/10min) │ ≤2 ┃ ┠────────────────┼──────────────┨ ┃打磨性(%) │ 手工可打磨┃ ┠────────┬───────┼──────────────┨ ┃粘结强度(MPa) │标准状态 │ ≥0.6┃ ┃├───────┼──────────────┨ ┃│冻融循环(5次) │ ≥0.4┃ ┠────────┼───────┼───────┬──────┨ ┃动态抗开裂性(mm)│基层裂缝 │≥0.1,<0.3│ ≥0.3 ┃ ┗━━━━━━━━┷━━━━━━━┷━━━━━━━┷━━━━━━┛ 注:P型为普通型外墙腻子,R型为柔性外墙腻子。 3.3.4 干粉饰面砖粘结剂的性能应符合表3.3.4的要求。 表3.3.4 干粉饰面砖粘结剂性能指标 ┏━━┯━━━━━━━━━━━━━━━━━┯━━━━━━━━━━━━━━━━━┓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 ┃│ ├────┬─────┬──────┨ ┃│ │ F级 │ S级│ N级 ┃ ┠──┼────────────┬────┼────┴─────┴──────┨ ┃ 1 │拉伸胶接强度达到0.17MPa│晾置时间│ ≥10┃ ┠──┤的时间间隔(min) ├────┼─────────────────┨ ┃ 2 ││调整时间│ >5 ┃ ┠──┼────────────┴────┼─────────────────┨ ┃ 3 │收缩率(%) │ <0.50 ┃ ┠──┼────────────┬────┼─────────────────┨ ┃ 4 │压剪胶接强度(MPa) │原强度 │ ≥1.00 ┃ ┃│├────┼────┬────────────┨ ┃││耐水│ ≥0.70│┃ ┃││├────┼─────┬──────┨ ┃││││ ≥0.70 │┃ ┃│├────┼────┴─────┴──────┨ ┃││耐温│ ≥0.70 ┃ ┃│├────┼────┬────────────┨ ┃││耐冻融 │ ≥0.70│┃ ┃││├────┼─────┬──────┨ ┃││││ ≥0.70 │┃ ┠──┼────────────┴────┼────┴─────┴──────┨ ┃ 5 │防霉性等级 │ 1 ┃ ┠─┴─────────── ──┴────────────── ┨──── ┨ ┃说明:1.粘结剂按耐水性分为3个级别: ┃ ┃ F级:较快具有耐水性的产品; ┃ ┃ S级:较慢具有耐水性的产品; ┃ ┃ N级:无耐水性要求的产品。 ┃ ┃ 2.干粉粘结剂按化学组成和物理形态分为3类: ┃ ┃ A类:由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矿物集料和有机外加剂等组成的粉状产品; ┃ ┃ B类:由聚合物分散液和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矿物集料等两部分组成的双包装产品; ┃ ┃C类:由反应性聚合物及其填料等组成的双包装或多包装产品。 ┃┃注:防霉性等级仅测防霉型产品。 ┃ ┗━━━━━━━━━━━━━━━━━━━━━━━━━━━━━━━━━━━━ ━━┛ 3.3.5 彩色饰面干粉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3.3.5的要求 表3.3.5 彩色饰面干粉砂浆性能指标 ┏━━━━━━━━━┯━━━━━━┯━━━━━━┯━━━━┯━━━━━┯━━━━┓ ┃ 粘结强度(MPa) │耐冷热循环性│耐候性 │耐沾污性│收缩率(%) │ 耐洗刷性 ┃ ┠────┬────┼──────┼──────┼────┼─────┼────┨ ┃标准状态│浸水后* │不剥落;不起│不起泡;无裂│沾污率 │ <0.5 │1000次不剥┃ ┠────┼────┤泡;无裂纹;│纹;粉化≤1 │<30% │ │落,不露底┃ ┃≥0.49 │≥0.49 │无明显变色 │级;变色≤2 ││ │,无明显变┃ ┃│││级 ││ │色┗━━━━┷━━━━┷━━━━━━┷━━━━━━┷━━━━┷━━━━━┷━━━━ ┛ 注:*仅测有耐水性要求的表层饰面材料。 3.3.6 其他特种干粉砂浆的性能应满足产品使用要求,同时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4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4.1 原材料 4.1.1 干粉砂浆所用材料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及对人体有害,并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有关规定。 4.1.2 胶凝材料 1 水泥 1)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水泥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3)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4)对已进厂的每批水泥,如因储存不当引起质量疑问时,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并以复验结果为准。 2 石膏 1)干粉砂浆生产用石膏应符合《建筑石膏》(GB9776—1988)的有关规定。 2)石膏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4.1.3 矿物掺合料 1 干粉砂浆所用的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1991)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2 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不同品种、等级储存于专用的仓罐内。 3 矿物掺合料应按批量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产品标准的规定划分。 4 矿物掺合料的掺量由干粉砂浆生产厂家经试验确定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掺加矿物掺合料后砂浆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5 矿物掺合料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 4.1.4 细集料 1 砂 1)干粉砂浆生产用砂的质量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的规定。 2)砂进厂后应按批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检验批量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批。 2 其他矿物细集料 当使用其他矿物细集料时,细集料不应妨碍胶凝材料的凝结硬化作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矿物细集料的掺入不应降低干粉砂浆的质量。 4.1.5 外加剂 1 外加剂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 2 外加剂进厂时应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3 外加剂的使用方法和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 外加剂的掺入不得对砂浆耐久性有害。 4.2 配合比设计及确定 4.2.1 干粉砂浆配合比设计中的试配强度参照《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的规定执行。 4.2.2 干粉砂浆配合比设计后,应经试配调整,其结果用质量比表示。 4.2.3 生产厂家应根据产品用途和试验结果,明确产品拌和用水量范围。 4.2.4 不同种类干粉砂浆用砂的颗料级配应通过实验确定。 4.3 生产控制 4.3.1 烘干 细集料必须经烘干处理,烘干后细集料的含水率应小于0.5%,含泥量应小于1%。 4.3.2 筛分与储存 1 细集料应经过分级筛分,把细集料筛分成不同粒级,按不同粒径等级分别储存在不同的专用筒仓内。 2 不同规格的原材料应分别储存在专用筒仓内,并标记清楚。 4.3.3 配料 1 干粉砂浆的配料应采用计算机配料系统。 2 计量应采取质量法计量,计量允许误差应满足表4.3.3的规定。 表4.3.3 原材料计量允许误差 ┏━━━━━━━━┯━━━━┯━━━┯━━━┯━━━┓ ┃原材料 │胶凝材料│细集料│外加剂│掺合料┃ ┠────────┼────┼───┼───┼───┨ ┃计量允许误差(%) │ ±2 │ ±2 │ ±1 │ ±2 ┃ ┗━━━━━━━━┷━━━━┷━━━┷━━━┷━━━┛ 3 所有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 4 在配料前所有原材料的温度应低于65℃。 4.3.4 搅拌 1 干粉砂浆的生产线应采用计算机程序控制。 2 干粉砂浆的生产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应参照搅拌机的技术参数,并通过试验确定。 3 品种更换时,搅拌及输送设备必须清理干净。 4.4 包装与标识 4.4.1 包装 1 袋装 干粉砂浆可用纸袋、复合袋、复膜塑编袋或复合材料袋包装,包装袋的质量应符合《水泥包装袋》(GB9774—2002)的有关规定;袋装干粉砂浆每袋质量误差不得大于其标志质量的2%,且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标志的总质量。 2 散装 散装干粉砂浆运输可分为散装车运输和筒仓运输。干粉砂浆用的散装车或筒仓应密封、防水、防潮。 4.4.2 标识 1 干粉砂浆用的包装袋上应清晰标识产品的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等级,生产厂名称或标志,生产日期,生产编号,加水量,净重,产品储存期、产品使用说明。 2 干粉砂浆生产厂家也可视产品情况在包装袋上加入以下标识:产品用途,产品对基面的适用范围、产品色泽,使用限制,安全使用守则等。 3 散装运输时生产厂家应提交与袋装标识内容相同的卡片。 4.5 运输和储存 4.5.1 袋装干粉砂浆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得淋水、受潮、靠近高温或受阳光直射,装卸时防止硬物划破包装袋。 4.5.2 袋装干粉砂浆应按不同种类、强度等级、批号分开堆放,存放仓库应防水、防潮,叠放高度不宜超过10包。 4.5.3 散装干粉砂浆必须按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分仓存放,不得混杂。存放的筒仓应具备防雨防潮性能,并应在筒仓上明显标识干粉砂浆的种类、强度等级和批号、生产日期。 4.5.4 干粉砂浆应按进场顺序先后使用。干粉砂浆的储存期为3个月,超出储存期的,应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5 检验 5.1 一般规定 5.1.1 型式检验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干粉砂浆生产厂家应每半年对其产品进行型式检验;在新产品投入生产前、原材料发生大的变化、生产工艺进行调整及连续停产超过一个月后恢复生产也应进行产品的型式检验。 5.1.2 出厂检验 干粉砂浆生产厂家在干粉砂浆出厂前应按要求、按编号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能出厂。 5.1.3 交货验收 交货时干粉砂浆的质量验收可以抽取实物样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干粉砂浆生产厂同编号干粉砂浆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用何种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 5.2 编号及取样 5.2.1 干粉砂浆出厂前生产厂家应按品种、规格型号进行编号和取样,进行出厂检验。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应按随机性的原则,可在出料口连续抽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试样总量应不少于检验需用量的2倍,将试样缩分为两份,其中一份用于试验,一份用于留样。 干粉砂浆出厂编号按生产能力规定如表5.2.1: 表5.2.1 干粉砂浆的出厂编号 ┏━━━━━━━┯━━━━━━┯━━━━━━━━━┓ ┃ 种类 │年生产能力 │ 产品批量 ┃ ┠───────┼──────┼─────────┨ ┃普通干粉砂浆 │10万t以上 │不超过800t ┃ ┃ │4万t~10万t │不超过600t ┃ ┃ │4万t以下│不超过400t或4d产量┃ ┠───────┼──────┼─────────┨ ┃特种干粉砂浆 │ │不超过400t或4d产量┃ ┗━━━━━━━┷━━━━━━┷━━━━━━━━━┛ 5.2.2 交货检验以抽取实物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每一编号的取样应随机进行,试样总量应不少于检验需用量的2倍。将试样缩分为两等份,一份由卖方封存,一份由买方按本规范进行检验。 在40d内,买方对干粉砂浆质量提出疑问需要仲裁时,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国家认可的砂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 5.2.3 交货验收以砂浆生产厂同编号干粉砂浆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干粉砂浆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3个月。在3个月内,买方对干粉砂浆质量有疑问时,买卖双方应将保存的试样送国家认可的砂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5.3 检验项目 5.3.1 干粉砂浆的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表5.3.1 干粉砂浆出厂检验项目 ┏━━━━━━━━━━━┯━━━━━━━━━━━━━━━━━━━━━━━━━━━┓ ┃种类 │ 出厂检验 ┃ ┠───────────┼───────────────────────────┨ ┃砌筑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保水性、外观 ┃ ┠───────────┼───────────────────────────┨ ┃地面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外观 ┃ ┠───────────┼───────────────────────────┨ ┃抹灰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粘结强度、含气量、保水性、外观┃ ┠───────────┼───────────────────────────┨ ┃防水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粘结强度、抗渗性、含气量、保水性、外观┃ ┠───────────┼───────────────────────────┨ ┃界面处理剂│剪切粘结强度、拉伸粘结强度(未处理)、晾置时间、外观┃ ┠───────────┼───────────────────────────┨ ┃室内腻子、外墙防潮腻子│容器中状态、施工性、粘结强度、外观┃ ┠───────────┼───────────────────────────┨ ┃饰面砖粘结剂 │晾置时间、调整时间、压剪胶接强度、外观┃ ┠───────────┼───────────────────────────┨ ┃彩色饰面砂浆 │粘结抗拉强度、外观┃ ┗━━━━━━━━━━━┷━━━━━━━━━━━━━━━━━━━━━━━━━━━┛ 5.3.2 干粉砂浆的交货检验项目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干粉砂浆交货检验项目 ┏━━━━━━━━━━━┯━━━━━━━━━━━━━━━━━━━━━━━━━━━┓ ┃ 种类 │ 交货验收 ┃ ┠───────────┼───────────────────────────┨ ┃砌筑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保水性、外观 ┃ ┠───────────┼───────────────────────────┨ ┃地面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外观 ┃ ┠───────────┼───────────────────────────┨ ┃抹灰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粘结强度、含气量、保水性、外观┃ ┠───────────┼───────────────────────────┨ ┃防水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粘结强度、抗渗性、含气量、保水性、外观┃ ┠───────────┼───────────────────────────┨ ┃界面处理剂│剪切粘结强度、拉伸粘结强度(未处理)、晾置时间、外观┃ ┠───────────┼───────────────────────────┨ ┃室内腻子、外墙防潮腻子│容器中状态、施工性、粘结强度、外观┃ ┠───────────┼───────────────────────────┨ ┃彩色饰面砂浆 │粘结抗拉强度、外观┃ ┠───────────┼───────────────────────────┨ ┃饰面砖粘结剂 │晾置时间、调整时间、压剪胶接强度、外观┃ ┗━━━━━━━━━━━┷━━━━━━━━━━━━━━━━━━━━━━━━━━━┛ |